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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被拖欠借款怎么追索
2018-06-26 22:17:52 来源:
戴允丝律师 职业宣言:有能力,必胜诉!办案技巧: 专业练达 15099983407
戴允丝律师,广州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,执业多年,所在律师团队25年团队经验
问:自然人之间约定借款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的,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?
律师解答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。亦即只有出借人实际履行出借义务时借款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。当事人之间关于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的约定,不能改变合同生效的法律评价标准。需要注意的是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条前段规定:“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,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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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99983407戴允丝律师,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,中共党员,曾获优秀律师称号,从事法律10年,所在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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